混改以来,尤其是在建投联动新模式的积极引领作用下,企业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业务规模的提升,公司各类保证金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从内部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对工程前期缴纳的各类保证金的管理参差不齐,发现部分单位保证金长时间挂账未收回,部分单位核算不规范等现象,现对这一现象做如下分析:
一、保证金管理现状
目前公司缴纳的保证金主要有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预付款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保证金种类繁多,归还时间长短不一。截止目前,公司以货币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约5.4亿元,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保证金1.04亿元,占用了公司大量的流动资金与银行授信额度。通过对权属单位的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对各类保证金的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保证金长期挂账未收回,不仅影响公司货币资金的流动性,而且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
二、各类保证金情况分析
根据相关法规,工程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项目估算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如中标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未中标一般5个工作日退回。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额的10%,也可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一般是工程竣工后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后28天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一般是工程竣工后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回手续。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工程竣工验收后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一般为结算额的3%,于保修期满后1-2年进行无息返还。另外,公司混改后因建投联动业务缴纳甲方的建投履约保证金,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计息收益及本金进行退回。
三、保证金长期挂账可能带来的几类风险
(一)建设单位出现资金风险,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归还,存在资金损失的风险。
(二)建设方人员变动,需要对公司业务重新熟悉,其中也包括双方保证金事项的相关约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保证金回收的难度。我方负责保证金业务的相关人员变动,部分单位在工作交接过程中不太注重投标保证金交接,交接不完整,存在纰漏,也会造成资金回收不及时。
(三)公司缴纳的各类保证金在财务核算时大多计入“其他应收款”,期末根据余额提取坏账准备影响当期利润。其中,部分单位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也计入其他应收款,一并进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影响了公司损益,但这类保证金并未对外缴纳,只是在公司银行账户中受限使用,不应该计提坏账。
(四)建筑业是微利行业,保证金的筹措和缴纳主要来自公司的自由资金及银行贷款,缴纳的保证金占用了公司大量的流动资金,如被业主长期滞留占用,影响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采购成本。
(五)在财务核算时将投标保证金计入相关负责人个人其他应收款账户中,与其个人在日常工作中发生业务支出暂借备用金混淆,相关人员负责内容越多,其个人其他应收款账户数额越大,给债权回收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进一步规范保证金的管理
(一)规范各类保证金的财务核算
根据保证金性质,将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施工保证金与其他往来做好区分,严格挂账相应的建设单位,将公司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根据业务实质计入其他货币资金。同时,对于合同约定保证金为带息保证金的,要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计提,保证利息收入的完整性。
(二)加强各类保证金的后续清理
建议各基层单位加强各类保证金的管理,完善台账体系建设。保证金的实际申请部门要建立保证金登记、回收时间台账,做好动态管理,确保保证金的及时回收,对建投联动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要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本金及收益按合同约定收回。相关人员岗位变动时,相关的保证金登记、回收工作应当作为相关责任人的重点工作交接内容之一,交接双方应予以签字确认。财务部门要每月做好保证金清理回收台账,对于长时间未收回的投标押金、保证金等,通知、提醒相关部门主要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落实工作,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提高全员保证金回收责任意识及担当
提高各部门、各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资金回收责任意识、未收回责任承担意识,避免因个人原因或疏忽,造成保证金未按期收回。建立公司保证金责任制度,对因主观原因造成资金损失或资金回收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已尽到管理责任但仍出现回收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应规范保证金的会计核算制度,完善保证金的台账管理体系,建立保证金责任永续追究,将保证金基本户与保证金账户区分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完整性,为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与高质量发展赋能。
(审计监察部 闫东明)